济南市商业银行被评为济南辖区2007年度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自律评估A级行
为全面推动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深入开展,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营业管理部按照《山东省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自律评估办法(试行)》对辖区金融机构2007年反洗钱工作进行了首次评级,评价范围包括济南辖内6家银行的113个营业网点及21家证券公司营业部。
人民银行结合07年度对我行现场检查、非现场监测、行政调查等工作获得的信息,对我行07年度反洗钱工作给予了较高评价:认为济南市商业银行能够较好地贯彻执行反洗钱法律法规,切实履行反洗钱职责和相关义务,积极协助人民银行开展工作,对人行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认真整改。经综合评估,我行被评为2007年度反洗钱工作自律评估A级行。
2007年,在行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各部门、支行的共同努力下,我行反洗钱工作日益规范:加大内控制度建设力度,制定了具有可操作性的反洗钱工作细则;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全行反洗钱意识不断加强,履行反洗钱义务的能力和自觉性明显提高;加大系统改造力度,顺利完成了新版反洗钱上报系统开发、测试工作,并于07年底正式上线,使我行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质量显著提高。
该评级结果是人行济南分行营业管理部对辖区内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客观公正评价,本次评级结果说明我行反洗钱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反洗钱工作任重道远,还有很多工作要做。我行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反洗钱内控制度,加大培训力度,有效提升全行反洗钱工作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