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证券代码:
关于召开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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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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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
预计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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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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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
(七) 会议地点
| 济南市市中区顺河街176号齐鲁银行大厦三层第一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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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会议审议事项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1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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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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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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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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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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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18-03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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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 1.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2)、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4)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2. 股东可以邮寄、传真及现场方式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见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来信请寄:济南市市中区顺河街176号齐鲁银行大厦董事会办公室902室,邮编:250001(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寄、传真登记的请在正式参会时提交上述资料原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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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登记时间: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三) 登记地点:
四、其他
(一)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济南市市中区顺河街176号齐鲁银行大厦902室
联系电话:(0531)86075850,81915514
传真:(0531)81915514
(二) 会议费用:
(三) 临时提案
| 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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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备查文件目录
|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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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附件:附件1_授权委托书(1).doc 附件:附件2_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1).doc 附件:附件3_参会登记表(1).doc

